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联系我们

  • 姓名:易轶
  • 手机:13241758094
  • 邮箱:yiyilawyer@163.com
  • 证号:13702200811695191
  • 律所: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3层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遗产继承 >  遗产继承问题:遗产继承顺序和继承比例是什么?

遗产继承问题:遗产继承顺序和继承比例是什么?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网址:http://www.ycjcbjls.com/   时间:2022-10-14 17:10:15

分享到:0

遗产继承的问题在生活中是普遍存在的,每个人都可能会经历遗产继承,随着法律的普及,大家主动学习法律的意识越来越强,在遇到纠纷的时候也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但遗产继承的相关比较多也比较杂,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形也有所不同。下面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一下亲人去世后遗产继承顺序及份额是什么。

遗产继承顺序:

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

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才会考虑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遗产继承份额:

1、当同一批次的继承人继承遗产时,每个人所继承的财产应该是相同份额的,并不存在差别。这是最普通的在继承法中所规定的事项,但是这也是在没有极其特殊的情况发生时所规定的顺序。

2、在特殊的情况下,每个人的分配金额可能会有差别。根据据相关法律表明,特殊情况主要有:

(1)在日常生活中特别困难,而且自身很难有劳动力得到经济来源的继承人,在进行财产分配时应酌情多分配一些份额。

在这里,生活困难和自身劳动力差是必要的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只有同时有这两种情况才能被酌情多进行一些分配,而且是需要强制执行的。但是继承人不得因为有此项规定就假装自己符合该规定,以谋求更高的分配比例,如果经过调查核实,是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的。

(2)对于被继承人身故之前,有其他人对其行使了最主要的照顾义务的,或者是法定继承人中有人与被继承人长时间在一起生活的,在进行遗产分配时,可以多分配一部分给他。但这不是强制性规定,必须由其他继承人商议同意后才能进行,如果不同意法律上也没有具体支持的依据。

(3)对于自身有条件对于被继承人生前能够进行抚养的,却没有尽到自身的养育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是可以不对其进行分配或者少分配一给他,这是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的原则性问题。

以上就是对于遗产继承顺序和份额的介绍,具体情况建议您与律师面谈,做出进一步的分析。如有需求可以随时联系我们的遗产继承律师。

电话联系

  • 13241758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