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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打算订立遗嘱,怎样写遗嘱才有效?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网址:http://www.ycjcbjls.com/   时间:2022-05-12 15: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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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遗嘱,就是自然人在世的时候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对自己以后的遗产进行分配,当遗嘱生效以后,遗产继承就按照遗嘱中的内容来进行。这是现在一部分人会选择的遗产分配方式。那么在写遗嘱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要想让遗嘱生效,必须符合下面的规定。
老人立遗嘱时,应注意遗嘱中处理的财产应为老人的合法的个人财产,写遗嘱也应注意法律规定的格式要件。
《民法典》中有以下法律规定: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根据这些规定可以得知,遗嘱分为多种,而每种遗嘱格式要求及条件均有所不同。且需要注意: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故老人设立遗嘱时,最好在立遗嘱的同时,采用录像形式记录保证遗嘱形成过程的合法性。有人任何其他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遗产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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