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网址:http://www.ycjcbjls.com/ 时间:2022-10-11 17:10:24
房产是重要的不动产之一,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笔重要的财富,因此生活中因房产而产生的纠纷也比较多。房产作为个人财产,不但可以继承,也可以赠与,赠与的形式可以是口头赠与也可以签订书面赠与协议,这是一种财产的转让。那么如果将房产赠与他人后,是否还能进行房产继承呢?
赠与的房产已经办理过户或者公证的其他子女不能继承,但是赠与人和赠与人的继承人在以下情况可以撤销赠与。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如果赠与的房产没有办理过户,那么能否要回房产可以分为几种不同的情况:
1、房屋虽未过户,但已公证
公证是用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进行确定,客观上就限制了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这种情况下房屋虽然还没有过户,但已公证,赠与人是不能要回。
2、赠与的房屋未过户
签了赠与合同之后,双方既没有对赠与进行确认,也没有办理过户登记。那么赠与人是可以把房屋要回来的。
3、房屋性质特殊的情况
如果赠与的房屋是有社会公益性质、道德义务性质,赠与人都不享有要回房屋的权利,即使房屋还未过户。
所以,如果房屋赠与行为已经完成,办理了房产过户或者公证,就不能再进出继承了,如果有异议的话也可以发起诉讼,交给法院解决,但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房产纠纷在生活中很常见,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建议有问题及时与律师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