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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过继是一种民间说法,法律上可称之为继子女或养子女。关于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的关系、过继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等问题,我国现行《婚姻法》、《继承法》都等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常发生过继子女与亲生子女之间的继承纠纷,那么,过继子女可以继承父母遗产吗?接下来将由北京遗产继承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北京遗产继承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一、过继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其实,过继孩子是民间的一个习俗。对于过继的孩子,一般来说,也相当于养子女。可按照下列养子女的规定来的。
《民法典》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这就是说,被收养人自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这就是说,被收养人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便取得收养人婚生子相同的法律地位,并同时消除了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地说,养子女应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民法典》的规定,在一定的情况下,养子女是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的。这种情况,《民法典》的规定是:“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这就是说,养子女如对生父母抚养较多,作为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得适当的遗产。关于过继子女和过继父母的关系,笔者认为,如果过继发生在《民法典》之前,且双方存在扶养关系,则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的关系适用民法典中的父母子女关系,双方互有继承权,过继子女对过继父母应当尽赡养义务;虽然过继发生在《民法典》之前,但双方不存在扶养关系,双方不得适用民法典中的父母子女关系,互不存在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过继发生在《民法典》之后,且未理收养登记的,则不论双方是否存在扶养关系,均不得适用民法典中的父母子女关系,双方互不存在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从上可知,有效的过继视为合法的事实收养。
二、过继流程是怎样的
(1)夫妻双方年龄均满30周岁,身体健康、有良好经济收入、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等,自愿收养孩子的,持上述有效材料到当地民政局申请收养。
(2)经市民政局审核后符合收养条件的,领取《收养登记申请书》。
(3)如初步同意收养该孩子,由拟收养人填写相关表格,等待审批和现孩子抚养一方同意。
(4)经过3-6 个月的观察,同意收养该孩子的,认真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带齐有关收养材料,提供被收养人正相片若干张,到民政局登记确认。
三、孩子过继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遗产继承律师,北京遗产继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