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联系我们

  • 姓名:易轶
  • 手机:13241758094
  • 邮箱:yiyilawyer@163.com
  • 证号:13702200811695191
  • 律所: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3层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遗产继承 >  父亲与我签订了协议,约定我尽到赡养义务就把遗产给我,但父亲去世,哥哥来争夺遗产,该怎么办?

父亲与我签订了协议,约定我尽到赡养义务就把遗产给我,但父亲去世,哥哥来争夺遗产,该怎么办?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网址:http://www.ycjcbjls.com/   时间:2022-05-05 19:05:17

分享到:0

您对父亲具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也就是说即使不签订这份协议,您也需要赡养父亲。实践中,对这份协议的的效力的认定存在两种不同观点。
肯定说:从形式及内容上来看,如果赡养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且约定明确的,可以认定为有效。正如北京市东城区2015东民初字第11314号判决书中,法院认为,张×4与原告共同签订了遗嘱赡养协议,系其二人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就双方权利义务分别予以约定,据此可以认定就遗嘱和赡养问题而签订的双方协议而非单方遗嘱,该协议打印而成不违背法律并经见证人予以见证,其内容形式合法有效。
一旦认定为协议有效的情况下,您需要对协议中约定的赡养行为进行举证,比如您照顾父亲的照片、给父亲缴纳医疗费用的票据、证人证言等,以证明您履行了协议约定的义务,从而要求按照此协议分割您父亲的遗产。
如果您不能证明您履行了赡养协议上约定的赡养义务,法官也有可能不会按照协议上的内容来确定遗产的归属。正如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17)京03民终3602号判决书中,赡养协议中有这样的内容“老人在对张×1与其妻子康×赡养满意后,将222号房子给张×1及康×”,法官认为张×1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张×7、闫×在生前有对张×1的赡养行为表示满意或明确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张×1的意思表示。因此,张×1要求取得222号房屋所有权的上诉意见,依据不足,本院不予采纳。
否定说:由于您对您父亲具有法定的赡养义务,部分法院可能认为,通过协议方式再约定赡养义务的行为是无效的。在没有留下其他遗嘱的情况下,父亲去世之后按照法定继承来分割遗产,继承人应当是您父亲的配偶、父母、子女,也就是说您哥哥有权利分割父亲的遗产。但是,如果您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在分割遗产时,您应当提供一些证据:例如照顾老人所花费的票据、与老人共同生活的照片、证人证言等等,证明您履行了较多的赡养义务后,可以要求适当多分。

电话联系

  • 13241758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