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联系我们

  • 姓名:易轶
  • 手机:13241758094
  • 邮箱:yiyilawyer@163.com
  • 证号:13702200811695191
  • 律所: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3层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遗产继承 >  丈夫去世,夫妻共有房产怎样继承?

丈夫去世,夫妻共有房产怎样继承?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网址:http://www.ycjcbjls.com/   时间:2022-09-22 17:09:46

分享到:0

在很多家庭当中,夫妻之间对于财产都没有明确的区分,双方的财产发生混同,共同用于生活支出。对于房产更是如此,许多人认为当夫妻一方去世后,之前共有的房产自然就归另一方所有,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因为属于去世一方的财产会发生遗产继承,这时候还会牵涉到其他继承人。

夫妻共有房产应该按照以下程序确定继承人:

首先,要确定其生前是否有遗嘱,如果有遗嘱的话,就需要尊重他生前的意愿,用他留下的合法有效遗嘱,来确定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只有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才有权要求继承,其他之前占有的,正在使用的人,都没有权利去继承。

其次,如果生前并没有遗嘱,那么就自动进入了法定继承的程序,需要按照继承的顺位来确定继承人。

正常情况下,在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中就可以完成继承,有配偶(即使有多段婚姻,只能是在世的,民政部门登记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和非婚生、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等),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以上就是关于夫妻共有房产如何继承的问题,在实际生活中,有些子女基于传统观念不会和父母争夺遗产,但有的时候在问题出现的最开始就将它有条理的解决,就能避免日后的纠纷。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不一样,处理遗产继承的方式也不一样,如果出现相关的疑问,或者需要法律援助,可以随时咨询遗产继承律师。

电话联系

  • 13241758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