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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要怎么写才能有法律效力?订立遗嘱需要注意什么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网址:http://www.ycjcbjls.com/   时间:2022-05-10 16: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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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对遗嘱都有一定的了解,遗嘱是被继承人去世前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对自己的遗产进行分配而产生的凭证。在遗产继承时,有遗嘱的话需要按照遗嘱来处理。那么遗嘱的订立有哪些具体的要求呢?
法定情形下的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形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同时立遗嘱人和遗嘱见证人也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建议您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分析与法律引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以上就是关于遗嘱的相关规定,在订立遗嘱时需要注意这些事项,确保遗嘱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否则无法按照遗嘱来进行遗产继承。遗产继承是一类比较复杂的案件,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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