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联系我们

  • 姓名:易轶
  • 手机:13241758094
  • 邮箱:yiyilawyer@163.com
  • 证号:13702200811695191
  • 律所: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3层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继承诉讼 >  我爸妈就我一个独生子女,他们百年后财产应该都是我继承的吧?为啥好多人说不一定呢?

我爸妈就我一个独生子女,他们百年后财产应该都是我继承的吧?为啥好多人说不一定呢?

来源: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网址:http://www.ycjcbjls.com/   时间:2022-03-31 10:03:50

分享到:0

作者:上海婚姻律师赛男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07248594/answer/2407941643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为执业14年的婚姻律师,我还真遇到过这种案子,独生子女还真不能大意!

题主若不信,可以看看以下我办过的真实案子,防患于未然吧!(以下名字为化名,此案子的真实情况已 经过当事人的授权后发表)

 

董辉的父母在他年幼时就离婚了,他被判决随母亲生活。董母工作比较忙,因此董辉一直跟着姥姥生活,和姥姥感情很好。

2016年,刚刚过完56岁生日的董母突患脑溢血离开了人世,董母发病后再也没有醒过来,因此没能留下遗嘱,生前亦没有与人签署遗赠扶养协议。

 

董辉的父母离婚后,董母曾经全款购买了上海一处房产,该房现值600万。

此时,董辉的姥姥还在人世,董辉是董母唯一的孩子,董母离婚后也没有再婚。在母亲的葬礼上,董辉亲口向舅舅承诺将替母亲孝顺姥姥,并请在场亲友见证。

 

料理完母亲的后事,董辉想将母亲名下的房产过户至自己名下,但被告知需要姥姥出具同意的声明。

董辉的姥姥目前住在舅舅家,董辉前往舅舅家找姥姥协商,可没想到舅舅提出遗产有姥姥的一半,房子现值600万,董辉支付300万补偿的话,可以配合办理过户

作为独生子女的题主可能会问,这房产是董母的财产,为什么姥姥和舅舅还能站出来,要求分割呢?

 

这个法律点大部分应该都知道,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

被继承人去世后,先看其是否签有遗赠扶养协议,有协议依其处理;无协议的话,看是否立有遗嘱,如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如既无协议也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显然,董母生前既没有签署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立遗嘱,因此需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我国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当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董母早年离异,后未再婚,董辉的姥爷已经过世,因此,董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独生子董辉和母亲董辉的姥姥,董辉的舅舅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法参与继承

所以说,董辉的姥姥要求分得一半遗产,具有法律依据。

从我和我的团队多年来的办案经验来看,老人与孙辈来争夺过世子女的遗产,背后一般都有着其他子女的影响。

 

在本案中,董辉和姥姥之间的遗产之争,舅舅的作用不可小觑,可以说没有舅舅的怂恿,就不会有这场官司

当姥姥继承了女儿的遗产后,如果生前没有处分这笔财产,姥姥过世后,舅舅对姥姥留下的财产同样具有继承权。

因此,如果董辉一直不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等姥姥过世后,舅舅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要求分得这套房产中属于自己的遗产份额了。

在司法实践中,这样的继承案件也很常见。

因舅舅和姥姥迟迟不同意配合过户,董辉将姥姥诉至法院。

经过法院的调解,董辉支付了姥姥150万元,并放弃了其他家庭财产上的利益,最终顺利拿到了这套房产的所有权。

作为婚姻律师,我想跟题主说的是:

在巨大的财产面前,亲情显得十分脆弱无力

为预防此种争议,建议提前做好遗嘱准备,而且应该越早越好,况且现在00后都开始立遗嘱了,立遗嘱已经不再是令人避讳的话题了。

如果您也正面临着一样的情况,建议尽量通过沟通,以最小的代价解决,并签订协议,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以保障自身利益最大化。

我是你身边的律师朋友马赛男,如果您有婚姻家事法律问题,可以找我聊聊,

@上海婚姻律师赛男

很想帮您。

 

电话联系

  • 13241758094